《蔡勉旃坚还亡友财》注释翻译
发布时间:2022-10-21 09:15:01作者:金刚经注音网
《蔡勉旃坚还亡友财》注释翻译
蔡磷,字勉旃,吴县人。重诺责②,敦风义③。有 友某以千金寄④之,不立券⑤。亡何⑥,其人亡。蔡 召⑦其子至,归之。愕然⑧不受,曰:“嘻! 无此事也, 安有寄千金而无券者?且父未尝⑨语⑩我也。”蔡笑 曰:“券在心,不在纸。而翁(11)知我,故不语郎君。”卒 辇(12)而致(13)之。
【注释】
①本文选自《清稗类钞·敬信》。徐珂(1869年—1928年),原名昌, 字仲可,浙江杭县(今杭州)人。旃,音zhān。
②〔诺责〕诺言和责任。
③〔敦风义〕重视情谊。
④〔寄〕寄存,寄放。
⑤〔券〕书面证明。
⑥〔亡(wú)何〕没多久。
⑦〔召〕召唤,召集。
⑧〔愕(è)然〕很吃惊的样子。
⑨〔未尝〕未曾。
⑩〔语〕告诉。
(11)〔而翁〕你的父亲。而,同“尔”。
(12)〔辇(niǎn)〕车子,这里是“用车子运”的意思。
(13)〔致〕归还。
【译文】
蔡璘,字勉旃,吴县人。很注重诺言和责任,对情谊很忠厚,笃实。有 一位朋友将很多钱寄放在他那里,没有立字据。没过多久,这位朋友就 死了。蔡璘呼唤那人的儿子来,(把钱)还给他。(那人的儿子)感到惊讶 没有接受,说:“哎,没有这件事呀,怎么会有寄放那么多钱却不立字据的 人呢?况且,我的父亲也没有告诉过我(这件事)呀。”蔡璘笑着说:“字据 立在心中,不是立在纸上。你父亲很了解我(的为人),所以没有告诉 你。”于是便用车子(把钱)运到(那人)家中。字数: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