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讲记(卷第十)-海仁老法师(3)
发布时间:2019-11-06 09:47:15作者:金刚经注音网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此四有边论中之第四,于行阴生灭分位,妄计有边无边。是人欲穷行阴空,即行阴生住异灭四相中之灭相。是人于定中,见行阴灭相,及出定后,又见行阴生住二相。因此以其在定非定中所见,便用妄想,心路筹度,谓一切众生,一身之中,咸有一半生、一半灭;正报如此,依报亦然。故世界中,一切所有,皆是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此是总结,于行阴立四种有边无边论,堕落两句,解释如前。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辛五计矫乱论
初四句结前想阴尽,次三句明行阴相;解释如前。于知见中,生计度者,谓是人于三摩地中,观于行阴,常扰动元之相,所知所见,不能决定明了,而妄生周遍计度,成为以下四种不死,矫乱虚论。外道妄计生天,即得涅槃,谓之不死。外道对于问者,报答无定,谓之矫乱。外道于行阴生住灭四相,一一计度,是名遍计,彼所计执,但有其名,都无实义,谓之不死矫乱虚论。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此是四矫论中之第一种,于行阴生灭相,分别而成八种邪见。行阴为一切变化之根元;故观变化元,即观行阴,此人观行阴迁流不住之异相时,名之为变;见行阴生生灭灭,相续不断,便妄计为恒;见八万劫内,有能见之众生,及所见之世界,便执为生;于八万劫外,不见有能见之众生,及所见之世界,即名为灭。相续之因,谓前行阴已灭,后行阴未起,中间必有相续之因,此即第八阿赖耶识,去后来先作主翁,舍生趣生之间,另有中阴身。行者不知,但见其性不断之处,名之为增;行阴正在生灭相续中,中间所离之处,名之为减;又于行阴生住二相中,见诸众生,各各生处妄计为有;行相生住异灭,各各灭时,妄计为无。以上变恒,生灭、增减、有无之计执,虽以行阴之生住异灭而观,但行者用心不正,致有前后差别之见。设或有来求法之人,问其有关修证之义,皆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亦变亦恒。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来,问法之人,遗失章句,以其所答模陵两可之间,无以受持,故曰遗失章句义理。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此四种矫论中之二,于行阴生住二相,妄计一切都无。互互无处,即行阴生住二相灭时,是人谛观第七识心,生住已灭,一切都无。既无所见,亦无所证。遂以为悟得一切法皆无之理,妄计为无。有人问法,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此四种矫论之三,于行阴生灭相,而妄计一切有。因是人谛观其第七末那识心,于行阴四相中之生相有所见,因有所见,亦有所证得,以为悟一切皆有。故有人来问,唯答一字,唯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此中答是,而非答有,其意以为自己所见,既遍一切法,一切法无不皆有。则前人有所答莫不皆是,故作是答。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此四种矫论之四,于行阴生灭相而妄计亦有亦无。有无俱见:有谓生相,无是灭相,谓其既见行阴之生相,亦见行阴之灭相,以其所观之境,既已开枝,能观之心,亦复昏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以其见生相必归于灭故。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以其灭相不一定更生故。执拗违理,言无一定,一切时处,言皆两可,故曰一切矫乱。若有人诘询其详,则谓彼境界,高深莫测,非人所能知,无容再问。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此结成外道矫论。四种计执;皆违真理,谓之颠倒,余释准前可知。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继,云我在色。
辛六计十六有相
前七句结前起后,想尽行现。是人便于行阴四相,相继无尽,迁流不息之中,妄生计度,遂堕入死后有相;即计三世有相,违背正理,名发生颠倒之心。或自固身,谓是人于定中,固守身形,妄执四大之色,皆是我身而执即色是我。或见我圆三句,是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因其见行阴圆明,含遍十方,以为一切色法,皆我所有故。或彼前缘三句,是计离色是我;前缘指根所对之境,意谓一切色法,但随于我,回旋往复,为我所运用,故色属我,为我所有,离色之外,我为能有,故曰离色是我。或复我依三句,是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意谓我于行阴,生灭异灭中,得以相续,是则我在色中。
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前四种妄计:即色是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离色是我;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皆同是计度,死后有相。谓因过去流转,故有现在,由现在流转,而有未来。色身虽死,我犹存在。如是三世循环,于色受想行四阴中,各各计有四种我,遂共成十六我相。从此或计,谓邪见增胜,又转深一层计度,楞严文句云:意谓由造作,故有烦恼,由造作故有菩提,造作即是行阴,行阴不可尽,则烦恼菩提,亦不可尽。故两性皆悉驱入尽未来际,亦复不相陵蔑。依此见解,则修行将永不能断烦恼,证菩提矣。故文句斥云此则错解,性具圆实,无作妙旨,差之毫厘,谬逾天壤者也。
由此计度以下,结成常见外道。佛言烦恼本空,因妄念有;菩提本寂,妄灭即证。众生起心动念,作业流转,菩提便成烦恼;妄念顿歇,歇即菩提。故烦恼菩提,仅系于当人之一念,何来实法,互相对立。此实迷惑菩提真性之颠倒妄计。故佛云: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正结成外道。文中虽曰五阴,但唯依前四阴,虽依前四阴,其义惟在行阴,因见行阴,迁流不息,而计死后有我,是依颠倒之心,所立颠倒之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
辛七计八无相
即于色受想行四阴中,妄计现在断灭,未来断灭,谓之八无相。此即断灭外道。又三摩中等七句,如前释。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因是人于定中,先曾破除前色、受、想三阴。今行阴现前,遂生妄计,前三阴先有后无,以此例知,行阴现有,将来亦归于无,因计死后,终归断灭。是人堕入,死后无相,成为断灭外道。此皆因其发生颠倒之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