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春:“三本三要”是都市佛教的发展方向
发布时间:2019-10-09 09:44:44作者:金刚经注音网本文作者刘元春
随着社会城市化发展,都市佛教的意义将越来越重要,其作用和影响也将越来越大。都市佛教能否健康地发展,关系着佛教的整体发展。那么,都市佛教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呢?或者说,目前佛教界应该关注什么样的现实问题、建构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呢? 当然,与其他宗教一样,佛教界关注什么、如何发展,都必须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要求,更应该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发展、文明与进步。这是都市佛教发展的社会前提。目前,党和政府已经为宗教营造了发挥积极作用的政策保障与社会氛围,思想界、学术界也在不断提出科学求实的理论观点,推动宗教界积极发挥有益的作用。2001年12月16日,《深圳特区报》发表了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潘岳先生的《我们应有怎样的宗教观——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一文,比较权威地论证了“宗教的特殊功能”等有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他认为,“在经济与科教飞速发展的今天,宗教并没有消亡,其原因在于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生活有着科学与物质财富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关于宗教的“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他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心理功能。人不仅是物质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压力与困惑,幸福与快乐,都是心灵对现实的主观反映。很多人对人生的种种不幸与压抑,需要通过宗教的途径来求得慰藉。在今天,宗教颠倒的幻想形式里有着美好内容,宗教的自律与操守,更是其服务社会主义的切入点。 其次是道德功能。宗教曾在理想主义普遍失落、功利主义到处泛滥时期,是一种保持信念道德的精神生活方式。社会不能没有法律,更不能没有道德,法律与道德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防患犯罪行为于前;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惩罚犯罪行为于后。宗教劝人为善的精神,是宗教影响社会生活最重要的功能。一个民族的精神产生于文化,文化的灵魂体现于道德,道德的支撑在于信仰,而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要简单排斥宗教道德的合理成分,特别是对宗教价值伦理观中的和平平等、弃恶从善等等,我们都要尊重。 第三是文化功能。在许多以宗教为文化传统的国家中,抽去宗教就等于没有文化。中国文化也是如此,如佛教三大石窟和道教永乐宫壁画,如中国语言中的“世界”、“实际”、“体会”、“觉悟”、“平等”、“解脱”、“想入非非”、“不可思议”、“燃眉之急”、“回头是岸”等等,都产生于佛教。宗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又要吸收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社会。“宗教是文化”的理念,将使人们更全面地理解宗教的丰富内涵,为信仰者、研究者、管理者提供互相合作的舞台。除上述功能外,宗教还兼具服务、公益等多种功能。 他认为,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人文主义精神占主导,国家长期实行君主专制,使我国政教关系有别于他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使一切不是政治形态,而是社会文化形态,佛、道二教在中国历朝历代一直是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力量。在中国宗教的发展史上,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佛教是请进来的,伊斯兰教是传进来的,基督教是打进来的。就外来宗教与中国文化融合程度而言,佛教最为成功。 作者论证的目的,是依据“三个代表”思想,强调“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率先与时俱进”,为了“以新型的执政意识重新审视宗教功能,以理性的管理方法去解决迫在眉睫的政教难题,以现代的思想理念去研究科学合理的政教关系”,从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就是说,作者论证的观点是从执政者、管理者的角度提出来的。尽管有关论述并不一定全面和完善,也不是针对某一种宗教的,但是佛教(都市佛教)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重视和发挥有关的社会功能,那是毫无疑问的。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