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做法会损财
发布时间:2019-10-07 09:47:59作者:金刚经注音网六种做法会损财
一、博戏
佛陀在《善生经》中告诉善生赌博对人家财的损害。并具体讲述了博戏的六失。经云:「善生,博戏有六失。云何为六?一者财产日耗,二者虽胜生怨,三者智者所责,四者人不敬信,五者为人疏外,六者生盗窃心。善生,是为博戏六失。若长者、长者子博戏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博戏的第一种损失为财产日耗。这一点不用说,我们都很清楚。在我们周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赌博输尽家财,家破人亡。第二种损失为虽胜生怨。赌博场上有输有赢,对于赢者来说,他们皆大欢喜。然而虽然他赢了,但是造成了输者对他的仇恨。如果输者不能摆正自己的心态,有的会报复赢者,造成更多的不愉快。第三种损失为智者所责。博戏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是影响家庭和睦与稳定的最大障碍。有很多人陷入赌博的深渊而不能自拔,以至于欠下赌债,造成妻离子散的悲剧。我们国家历来把打击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作为整治社会治安的重点来抓。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对这种丑恶现象都深恶痛绝,对参加赌博的亲朋好友都规劝改邪归正,对那些执迷不悟的人,轻视责怪。第四种损失为人不敬信。经常沉迷于赌博的人,没有事业心,对家人的生活也漠不关心。
他们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忙于赌博,家人劝说也不听。如果家人劝说多了,他们还会发脾气,甚至出手打人,影响了家庭关系。在外人看来,这样的人不务正业,一事无成,常被人瞧不起,哪里还谈得上尊敬。第五种损失为为人疏外。赌博之人,每天沉湎于赌博之中,别人劝说也不改正。这样,过去曾经与他很亲密的人也会渐渐疏远他。试想,谁愿意整天与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搅和在一起呢?第六种损失为生盗窃心。赌博之人,由于常常输掉赌资,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赌光了。但是自己又不甘心,还想把输掉的钱再捞回来。为了筹措赌资,有的赌徒便铤而走险,偷盗别人的财物。若不被发现还算幸运,一旦被抓,便身败名裂。
二、耽湎于酒
佛在经典中说:「善生,当知饮酒有六失: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斗诤,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在这里,佛陀向善生指出了饮酒的六种过失。过失之一为失财,饮酒之人,因为对酒有很深的嗜好,需要经常花费钱财来买酒。 过失之二为生病。酒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现代医学证明,经常过量饮酒会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咽炎、肝癌、肺癌等多种疾病。同样的疾病,饮酒的人比不饮酒的人发病率要高得多。饮酒对人的危害人所共知,但是,饮酒之人在身体健康时,从来不知道节制饮酒,往往等到疾病发生时,才后悔自己饮酒伤身,但往往于事无补了。看看近年来各地因肝癌、肺癌、心脏病而死的年轻人中,无一例外的都是嗜酒如命的人。
饮酒过失之三为斗诤。我们都知道酒能乱性,使人的胆量增加。在酒精的作用下,许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现在都敢做了。一旦喝酒之后,他就控制不住自己对人的怨恨,故意找别人的麻烦,引起相互之间的争斗。民间有句俗语:「酒醉心里明,骂的是仇人。」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喝酒引起与人的争斗,有的甚至还出现人命案。血的教训,不能不令人深思。
饮酒过失之四为恶名流布。我们都知道酒后失态,常被人所厌弃。有一些喝酒没有节制的人,每逢到酒场上,为了向人炫耀自己的海量。对他人的劝酒,常常来者不拒。结果自己的酒力有限,几杯酒下肚,便烂醉如泥,丑态百出,惹人生厌,给人留下没有酒品的骂名。饮酒过失之五为恚怒暴生。如前所述,饮酒之人,自控能力受到限制,一旦遇到不合自己意愿之事的时候,便会嗔心生起。轻者责怪别人,重者对人辱骂。更甚者,对人拳脚相加。如果对方不能容忍酒徒的暴行,就会引起争端,给双方造成伤害。饮酒过失之六为智慧日损。饮酒的人经常神志不清,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能力比较迟钝。如果再经常饮酒,那么他就永远昏昏沉沉,更谈不上有甚么智慧了。所以,祇有戒酒,才能恢复正常的思维,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三、放荡
我国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常常告诫弟子要谨言慎行,全身远害。孔子本人也常常以温和的话语、良好的举止、谦恭的态度、节俭的行为、谦让的品格来赢得别人的尊敬。佛教戒条对佛子行住坐卧的威仪也做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持僧团的良好形像。一个人若不注意自身的言行,肆意妄为,便会给自己和别人造成多种损害。在《善生经》中,佛陀告诉善生,放荡之人有六种损失。经云:「放荡有六失:一者不自护身,二者不护财货,三者不护子孙,四者常自惊惧,五者诸苦恶法常自缠身,六者喜生虚妄。是为放荡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放荡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经文中所说的放荡是指放纵,即不受约束或行为不检点。佛陀认为,放荡的第一种损失为不自护身。放荡之人,其行为举止不合礼仪要求。有些放荡淫逸的行为,还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而他们为了一时之快,却不顾长远的身体健康,做出种种恶行。第二种损失是不护财货。言行放荡之人,常任由自己的性子来行事。为了满足自己自由放荡的行为,他们就不得不花费自身的财货。因为放荡,自己仅有的财货也难保长久。渐渐地财货也越用越少,直至最终消耗殆尽。
第三种损失为不护子孙。和赌博对人的危害一样,行为放荡之人,多是自由散漫,贪图自我享受之人。他们大多祇管自己过得快乐,很少为别人着想,即便是自己的子孙也不例外。有的放荡之人,连自己的生活也难以自保,更谈不上考虑子孙的生活了。第四种损失为常自惊惧。放荡之人,因其行为放荡,常会惹出各种麻烦,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有的放荡之人,在自己做恶行时,虽然暂时没有被人抓住,但在他们的心理上已经对此事产生了恐惧感。就像一些犯罪分子逃避警察的捉拿一样,惶惶不可终日。
第五种损失为诸苦恶法常自缠身。放荡之人,常做恶行,影响别人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按照佛教的因果理论。一但做了恶事,就会受到苦报。这种苦报无论到何时都躲不掉,有的甚至在现世就会众苦缠身。第六种过失为喜生虚妄。放荡之人的日常行事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如果自己的意愿得到实现,他们就会志得意满。不过这种欢喜过后,感觉仍是虚妄不实的。
四、迷于伎乐
佛教戒律中规定,佛弟子除了观看梵乐表演之外。对于世间的歌舞娱乐活动都应当避而远之。对于沉迷歌舞伎乐的过失,佛在《善生经》中说:「善生,迷于伎乐复有六失:一者求歌,二者求舞,三者求琴瑟,四者波内早,五者多罗盘,六者首呵那。是为伎乐六失。若长者、长者子伎乐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佛陀在经文中指出了沉迷于伎乐的六种过失。第一、第二为求歌舞。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劳动之余,观看或参与歌舞活动能起到娱乐与放松的作用。但是,甚么事情都讲究适度,如果一个人沉迷于歌舞之中不能自拔,便会荒废正业,对身心造成损害。所谓玩物丧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沉迷歌舞的另一个表现是对歌星的盲目崇拜,这就是所谓的追星族。有的追星者,为了能够见到所谓的歌星,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发生在去年的杨丽娟追捧刘德华,导致父亲自杀就是典型的一例。第三过失为求琴瑟。一个人如果不做其它的事,每天祇知道忙于琴瑟之乐,就会玩物丧志。第四为波内早,波内早是梵文的音译,相当于中国现代的讲说评书之类活动。在过去,由于没有电视,听收音机讲说评书便成为很多人的爱好。有的人为了听评书可以不吃饭,不睡觉。第四多罗盘是一种乐器,第五首呵那是大鼓。如果一个人沉湎于以上六种伎乐之中,就会影响自己从事的事业,日久天长便不思进取。
五、恶友相得
佛陀认为,一个人结交恶友,对自己有六种损失。经云:「恶友相得复有六失:一者方便生欺,二者好喜屏处,三者诱他家人,四者图谋他物,五者财利自向,六者好发他过。是为恶友六失。若长者、长者子习恶友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结交恶友的第一种过失为方便生欺。几个心术不正的人结集为一个小集团,欺行霸市,为非作歹,遇到违背他们意志的人,他们就会以拳脚欺负别人。第二,好喜屏处。屏处就是避人之地,坏人做的都是不敢见人的事,因而总是偷偷摸摸的。所以,总是在没有人的地方策划自己的阴谋。第三,诱他家人。坏人聚在一起,不祇是干坏事,而且他们还经常引诱别人跟他们一起学坏。第四,图谋他物。坏人的本性很难改变,他们为了满足吃喝玩乐的需要,经常盗窃抢夺别人的财物,妨害社会安全。第五,财利自向。恶友集团的成员之间也是自私自利,对于他们所劫得的财产,总想据为己有。有时为了分赃,还会置同伙于死地。第六,好发他过。恶友之间很少有真正讲义气,为对方着想的。他们总认为自己做的永远是对的,别人一无是处。所以,他们经常指责别人。因此,结交这样的恶友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
六、懈惰
佛陀告诉善生,懈惰之人有六种过失。佛在《善生经》中说:懈堕有六失:一者富乐不肯作务,二者贫穷不肯勤修,三者寒时不肯勤修,四者热时不肯勤修,五者时早不肯勤修,六者时晚不肯勤修。是为懈堕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懈堕不已,其家财业日日损减。六种过失第一为富乐不肯作务。劳动是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应尽的义务,如果一个人倚仗自己家庭富有鄙视劳动,这将是他贫困的开始。因为劳动创造财富,一个人一旦脱离了劳动,他就与一个废人无异了。
第二,贫穷不肯勤修。有的人自身贫穷,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认为一切都是命所造成。所以他们不愿通过自身的修行来改变自身的命运。第三、四、五、六几种情况都是懈惰之人为自己的懒惰行为所找的借口。这六种人梦想「懒人自有懒人福,我不浇地天下雨」的好事出现。殊不知,懒惰的最终结果是其家财业日日减损。
佛陀所说的六损财业,包括了一个人思想上和行为上的恶念、恶行。一个人一旦具有了上述六种损财之业的一种,就会损坏家财,造成家庭关系的恶化。佛陀之所以指出六损财业,其目的无非是告诫诸佛子远离六损财业的恶行,做一位戒行精严,威仪具足,精进向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