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八(之一)
发布时间:2019-06-25 15:51:53作者:金刚经注音网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八(之一)
海印弟子 蒙叟钱谦益钞
(○蹑上示地位阶差科)。
【科】([○@●]第二返妄归真辨地位之相三。从此去尽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疏】初辨渐次修行者。前由无明。动彼静心。从细至粗。遂成三相。及二颠倒。又由世界。和合相涉。根尘相对。成业性故。十二区分。类生差别。流浪苦海。如汲井轮。其犹空华。于湛精明。乱生乱灭。此皆尘劳烦恼污染真性。不得清净。今欲转染归净。返流复源。故立渐次修行。以为对治。下喻云。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由此渐次。以立地位也文二)。
(CB17561一结前生后二)。
(卍一结前颠倒因)。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捏目。乱华发生。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疏】众生妄心。无始熏习。业苦种子。如恒河沙。何啻十二八万四千。故一一类。获具十二。于妙圆中。皆是狂劳虚妄华相([标指]一切众生。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故一念妄动。诸相具足)。
(△[孤山云]各具。即互具也。以一一类心。妄种皆足。一则现起名事造。余则冥伏名理具。以妄本无体。元是真心。是故妄具。元是真具。具无其相。一切皆空也[补遗云]准止观事理二造。今此各各具十二类。事造也。于事造中。众生实造。三世业果各具者。各造也。所谓变造。犹如捏目。乱华发生。正显变造之相貌也。然此事具。并由理具。故云真净明心具足等)。
(卍二生后渐次法)。
汝今修证。佛三摩提。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方得除灭。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
【疏】真心如器。颠倒即毒。汤水等即戒定慧。洗即修习。甘露即无生忍。若本无垢。亦无修证。既有修证。须具众因。故此三种。皆为本也([吴兴云]净器喻伏惑行人。除灭乱想。身器清净也。除去毒蜜。喻除其助因。及刳其正性也。汤水如正行。灰香如助行。甘露喻所证之理)。
(△[王舜鼎曰]既云一一类中。各具十二颠倒。虚妄乱想。如恒河沙。伏断功夫。从何下手。故云。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本因。即前文因明因动。所谓陀那细识。根本无明。亦即所谓结心也)。
(△[私谓]净名经云。何者为如来种。文殊师利言。有身为种。无明有爱为种。贪恚痴为种。四颠倒为种。乃至一切烦恼。皆是佛种。若见无为。入正位者。不能复发阿耨菩提心。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白-日+田)/廾]湿淤泥。乃生此华。烦恼泥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经云。汝欲修证。佛三摩提。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正此义也。故肇公曰。自非凡夫。没命洄渊。游盘尘海。进无无为之欢。退有生死之畏。何能发迹尘劳。标心正觉。拔斯无上之宝乎。经从三渐次。安圣位。增进修行。必曰始于凡夫。意盖如此)。
(○[引证][净名经云]得甘露灭觉道成。什曰。梵本云。寂灭甘露。寂灭甘露。即实相法也。诸天以种种名药著海中。以宝山摩之。令成甘露。名不死药。佛法中以涅槃甘露。令生死永断。是真不死药也)。
(△[智论云]若菩萨甘有三毒者。云何能集无量佛法。譬如毒瓶。虽著甘露。皆不中食。菩萨集诸纯白功德。乃得作佛。若杂三毒。云何能具清净佛法)。
【科】(CB17561二正辨修行二)。
(卍一征列)。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疏】前问至何渐次。得修行目。今此第二。名正修行。故云真修。(以持声闻菩萨戒律。是无漏之学。故标真修。简前修习)五种辛菜。名为助因。以能资助烦恼业故。淫杀盗妄。名为正性。以是生死根本。解脱怨故。根尘偶对。流逸奔趣。正是无明。现行业用。是故除而去之。刳而空之。违而背之。苟三行渐著。功用渐成。六用不行。返流全一。妙圆平等。身心快然。是人即获无生法忍([孤山云]渐次者。事偏理圆不同偏教之渐也。断辛持戒。从粗至细。破惑入位。自浅由深。皆以菩提之心。即理而修。无非圆行也)。
(△贺中男云。欲修观音耳根圆通。当立此三渐次。方得证入)。
(卍二别释三)。
([○@●]一除其助因二)。
(CB17567一总指食为助因)。
云何助因。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言。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疏】皆依食住者。食以资益诸根大种。心心所法。能生喜乐。相续执持。故有四种。(唯识文同)段谓分段。以欲界香味触三。正消变时。有资益义。乃名为食。([唯识云]一者段食。变坏为相。香味触三。于变坏时。能为食事。以变坏时色无用故)触食。谓根境识三和合。能引意识。相应触起。触对前境。能生喜乐。资益诸根。及心心所故。(二者触食。触境为相。谓有漏触。裁取境时。摄受喜等。能为食事。此触虽与识相应。属六识者。食义偏胜[证真云]触谓触对。取六识中相应触。对前境时。生喜乐故)思食。谓意识相应思。与欲俱转。于可意境。希望偏胜。有资益义故。(三者思食。希望为相。谓有漏思。与欲俱转。希可爱境。能为食事。此思虽与诸识相应。属意识者。食义偏胜[证真云]思谓意思。取第六识相应思。于中意境。生希望故。相应触及相应思。皆心所遍行中法。思想饮食。令人不死。亦名思食。冷暖等触。亦名触食。此乃分通。非正食义)识食。谓第八识。由前三食。缘助势力。令此第八。体有增胜。故能执持诸根大种。能与诸法为长养因。有摄受义。故名为食(四者识食。执持为相。谓有漏识。由段触思。势力增长。能为食事。此识通诸识自体。而第八识。食义偏胜。若无此识。彼识食体。不能有故。由此定知。异诸转识。有异熟识。一类恒遍。执持身命。令不断坏。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证真云]段食唯在欲界。以色无色界。无香味二尘。余三遍通三界)。
(△[真际云]佛成道后。为除自饿外道苦行。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正觉正说。余不能知。外道嗤曰。愚者亦知。何言正觉正知。佛返问食有几种。外不能答。因说四食云云)。
(CB17567二别示食辛过患二)。
([○@卍]一劝令断)。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疏】有资益义。皆名为甘。不正消变。能坏身心。皆名为毒。是五性热。气荤味辣。修行者食。能杀法身。如食毒也。五辛者。谓大蒜茖葱(一作革葱。薤也。其形似韭。类山葱也)慈葱(乃葱之正名)兰葱(即小蒜也。杂阿含云。非小蒜。木葱是也。木葱即韭也)兴渠(兴渠讹也。应法师云。此云少。正云兴宜。出乌荼婆他那国。慈愍三。藏云。根如萝卜。出土辛臭。冬到彼土。不见其苗。此方无故不翻。石门云。此方以胡荽称之)。
(△[梵网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楞伽云]一切葱韭薤蒜。臭秽不净。能障圣道。亦障世间人天净处。何况诸佛净土果报)。
(△[翻译云]楞严开有五失。一生过。二天远。三鬼近。四福消五魔集)。
([○@卍]二示过患二)。
(CB17563一现同鬼住)。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间。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
【疏】生死根本。无过淫杀。此五能助。复加荤秽。引诸邪恶。唯增痴惑。污清净道。故福德天众远离。无益恶鬼同住也([智论云]行者欲令大德天来。恶鬼远去。故身心轻便。近诸恶鬼。令人身心渐恶。譬如近嗔人。能令人嗔。近美色。则令人好色情发)。
(△[私谓]龙树言北方有雪山。雪山冷故。药草能杀诸毒。所食米谷。三毒不能大发。三毒不能大发。故众生柔软。信等五根。皆得势力。如是善因缘。北方多行般若波罗蜜。夫以雪山之药草。其力能杀三毒。长五根。多行般若波罗蜜。则五辛能发淫增恚杀法身。障圣道。益可反而征矣。草木之滋。转移如是。谓之助因。岂不信乎)。
(CB17563二终作魔民)。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疏】臭辣荤秽。非可圣意。故不守护。魔不持戒。而修邪定。及修世福。遂感魔宫。以定福力。且顺生报。其毁禁业。顺后方受。
([○@卍]三结成行)。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私谓]禁食五辛。口腹粗戒。庸夫妇孺。胥能遮止。如来特开为三渐次之一。居四十四心之前。此何以故。良以修三昧人。禅定专勤。修习猛利。欲以凡身。顿超直入。此诸佛菩萨之所愍念。亦烦恼四魔之所寻伺也。障浓智薄。观弱境强。影明非真狂解旋起。依四食之妄因。忽五辛为小戒。有曰。三净五净。犹云神力化生。此五元无命根。何以不同草菜。有曰。食甘食毒。岂是生死真因。此辛即归变坏。何云皆依食住。有曰。我诵十二部经。身口意三俱净。五荤入口。成甘露味。何用区分净秽。有曰。我得妙三摩地。淫怒痴三无碍。五菜段食。非毒器蜜。安能发动贪嗔。邪见恶觉。盘互因依。举心动念。罥触魔网。由是大力魔王。乘便说法。破除律仪。埽荡因果。生魔民而死魔眷。积劫沉沦。莫之返矣。起信辨魔事云。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今经现作佛身也。若说陀罗尼。若说布施六度。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今经来为说法也。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盘。今经非毁禁戒。赞淫怒痴也。下经广辨魔事。于色阴尽。则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饮酒食肉。广行淫秽。于受阴尽。则云。破佛律仪。潜行淫欲。如是魔事。行相微细。起信精辨于止观双照之后。此经严辨于色受既尽之余。今于三渐次之首。特举食辛一戒。岂偶然哉。三渐次中。一二皆名助行。助行者。正行之助也。正助二行。皆正修行之目也。今谓断荤。但除辛食。不同第二。正名修行。则如来于此。何以特标。第一增进修行渐次。后文何以结云。如是皆以三增进故。成就五十五位。真菩萨路哉。长水谓助因非正修。略标疑义。近师列五十五位。遂敢于奋笔。简去第一渐次。其过大矣。蒙是以详辨焉)。
([○@●]二刳其正性二)。
(CB17567一劝持戒二)。
([○@卍]一正劝止持)。
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疏】正性者。以杀盗淫性是罪故。复是生死根本性故。然饮酒合是助因。今为正性者。以过恶深于辛故。以火净食者。以浅况深。生果尚须净食。何况酒肉。淫盗杀妄。涅槃护讥嫌戒。与性重等。故须防微。免致大过([熏闻云]中五果之属。皆须净人。以火触之。然后得食。防坏生故。此名火净。又净食有五种。火净。刀净。爪净。鹦鹉嘴净。子不生净。出十诵律)。
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怨一作冤)贼。
【疏】岂有具诸功德。出离之体。而从淫杀盗妄中得。必不然也。毒蛇怨贼。能杀生身。不损法体。淫欲能损法身慧命。真修行者。必须永断。涅槃经说。菩萨观爱。有九种过患。一如债有余。二如罗刹女妇。三如妙华。茎有毒蛇。四如恶食。性所不便而强食之。五如淫女。六如摩楼迦子。七如疮中息肉。八如暴风。九如彗星。下文云。十方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观欲。如避火坑([智论三十五]欲如怨者。失人善利。亦如刺客。外如亲善。内心怀害。又知五欲。如钩贼鱼。如强害鹿。如灯焚蛾。是故说欲如怨。怨家之苦。不过一世。著五欲因缘。堕三恶道。无量世受诸苦毒[熏闻云]于四重中。略诫前二。又于二中。偏诫淫欲。刳性之意。斯为本。与法华云。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止。智论云。世间无不爱乐五欲。于五欲中。触为第一。能系人心。如人堕在深泥。难可拔济。若受余欲。犹不失智慧。淫欲会时。身心荒迷。无所省觉。深著自没)。
([○@卍]二教行次第)。
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资中]入大乘道。而先学小者。如十轮经说。学行次第。若不先学小乘。即学大乘。无有是处。乃至云。无力饮河池。讵能吞大海。是故。一切菩萨。皆先学三乘。唯不究竟证于小耳([标指]小乘戒律。身触为犯。大乘戒律。起心即犯。四弃。杀盗淫妄为性戒。谓之四根本罪。小乘比丘所持。因此生二百四十六条轻重之律。八弃如前四。亦二百四十六条。都五百也菩萨只十波罗夷也)后行菩萨清净律仪。即梵网所制也。亦应如地持及璎珞所说。三聚戒相。谓摄律仪戒。十波罗夷。摄善法戒。八万四千法。摄众生戒。慈悲喜舍【疏】比丘四重。尼复加四。谓触八覆随。故云八弃。([熏闻云]触八覆随者。谓第五不得染心男身相触。六不得染心男捉手捉衣。入屏处。屏处并立共语共行。身相倚共期等。八事。七不得覆他重罪。八不得随举大众供给衣食)梵云波罗夷。此云弃。谓犯此者。永弃佛法边外。犹如死尸。大海不受。故名为弃(弃从众法绝分为名。众法绝分者。四人已上。凡于羯磨。不任僧用。四分偈云。诸作恶行者。犹如彼死尸。众所不容受。以此当持戒)。
(CB17567二明利益二)。
([○@卍]一远多过累)。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界。不还宿债。
【疏】三缘若断。三因不生。故于世间。不相酬报。皆由持戒成就故尔([吴兴云]不淫故无相生。乃至不妄故不还宿债)。
([○@卍]二获多神用)。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险。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疏】持戒清净。魔事不生。观行既成。故能发用。于父母所生之身。得相似五通。此同法华观行持经。于现身中。获六根净。文云。虽未得天眼。但用父母所生眼。彻见三千界等[资中]此如法华。现身所得。六根清净。即相似位也([法华论云]眼能见大千。应是天眼。那名肉眼。智者大师通云。此是圆教位。因经之力。有胜根用。既未发真。不得称天眼。犹名肉眼。是分段之身。故称父母所生。虽云肉眼。具五眼用。见大千内外)。
(△[熏闻云]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别言。应属身根。即如意通。总说者。六根清净。皆神通故。智者指法华。并普贤观。及菩萨处胎经。皆以六根而为六通。则佗心宿命漏尽。同是意根净也)。
(△[中川云]三种渐次。以戒为体。戒属奢摩他观。宝积论曰。以戒故。于奢摩他分同。戒是三昧因故。以多闻故。毗婆舍那分同。能领得无漏智故)。
([○@●]三违其现业三)。
(CB17567一返流全一)。
云何现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
【疏】由前超后也。清禁既圆。观行仍就。于六尘境。已知虚幻。终不信任。随流奔逸。妄有取著([合解云]现业乃现行业果。即六根分别六尘。第二决定义。言逆彼无始织妄业流也)。
(△[清凉云]勤习守心。不犯尘境。名不放逸。是修习相。涅槃云。不放逸根。深固难拔。因不放逸。一切善根。皆得增长)。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旋一。六用不行。
【疏】正违现业也。既不随尘。复归元性。元性之中。本无根尘。夫何为偶。根境不生。六用不起。唯一圆常。妙觉明性。此同观音圆通。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也。故上偈云。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消。成圆明净妙([吴兴云]因不流逸。由断客尘烦恼也。旋元自归。渐入如来藏心也。尘既不缘下。进破根本无明。前属似位。但云不多放逸。今取真证。乃是根尘泯亡。逆无明流。纯一真性。六用不行)。
(△[阿含云]佛告比丘。当修一行。谓他物莫取。比丘言。我已知已。谓色声香味触法。佛言善哉。若能不取此六。即所作已办。能得涅槃)。
(CB17567二获忍无生)。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内悬宝月。
【疏】此叙证真相也。国土融真。圆明体现。故如琉璃。内悬宝月。清净者空义。琉璃宝月。空假中也。故圆觉云。觉圆明故。显心清净。心清净故。乃至一世界。多世界清净等([直解云]十方国土。即六尘境也。根尘不偶。妙湛旋复。则外六尘自净。故云皎然清净)。
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
【疏】前则世为圆明。此则身心圆明。本由迷倒。身之与心。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我妙明真心中物。今复本元。故身心世界。妙圆平等。更无差别。法界一性。创证此境。快然安隐。即分得涅槃安乐处也([论云]如来法身。遍一切处。能与众生。作平等缘。所谓一切菩萨。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圆觉言。四大不动。当知觉性平等不动。由不动。故安隐也)。
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
【疏】此获圣德。即所证理显也。现谓显发。理智行三。名密圆净。即涅槃三德也。(密。理也。圆。智也。净。妙行也。即法身三德)一一德中。具一切法。三一无碍。故称为妙。此三种法。诸佛所证。是佛果德。摄尽十方三世佛法。今日于此。一念显现。通达无碍。故云皆现其中。
(△[圆觉云]清净奢摩他。如镜现诸像。又云。由寂静故。十方世界。诸如来心。于中显现。疏云。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心若有垢。法身不现[中川云]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即奢摩他观也)。
(△[熏闻云]获大安隐。即涅槃也。皆现其中者。谓极果之德。入分真之性也)。
是人即获无生法忍。
【疏】结能证也。真如实相。名无生法。无漏真智。名之为忍。得此智时。忍可印持。法无生理。决定不谬。境智相冥。名无生忍([熏闻云]忍谓忍可印持。决定不谬。即能证智也。无生法。从所断惑得名[共]约所证。亦名寂灭忍)华严初住。余经初地。是得忍位。今经第三渐次。便得此忍。迥异余说。(无尽曰。表圆通之直截也)于此忍中。随所证得。不异而异。即立诸位。故名圣位。此则初渐次。正修观行。(观行即。五品位)第二渐次。观成入似。(相似即。十信位)第三渐次。既言获无生忍。即同初住至等觉位(分证即。初住至等觉位)。
(△[温陵云]华严十忍。第三无生法忍。谓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离诸情垢。无作无愿。安住是道。名之曰忍。言法忍者。拣异二乘伏忍也)。
(△[私谓]华严中七住。得不退转无生法忍。天台即入初住得也。清凉六地疏。仁王经说有五忍。伏。信。顺。无生。寂灭。前四各有上中下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如次配三忍。十地及佛。得寂灭忍。又云。若约空无我理。为无生者。即初地证如。若约证实反望。则七地方得。若约契本常寂。即十地后得。此皆入地证无生忍之明文也。李长者言。经云。入一切法。如虚空性。是名得无生法忍者。明八地已前。十住至十向。是地前随行顺无生忍。从初地至三地。总取地前三位。作一法修行。名长养智悲。亦名顺忍。直至八地。功用已终。得无生忍。以论配疏。则互有不同。今经所云得无生忍者。以次位推。应是顺无生忍。而于三渐次即获者。清凉云。上来诸门。多通始终。独一无生。兼通顿教也。言从是渐修。随所发行者。方山云。十忍等。是十地位终。入生死。利众生之方便。亦是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五位通修。正圆渐修证之旨也)。
(△[贺中男云]是人即获无生法忍。是人。指前清净持禁戒人。功用至此。始得不生不灭果地觉。为因地心也。菩萨初入流时。即以如幻三昧。观察俱空不生之理。故当下即获此理。诸经入地方证无生法忍。今信前即获者。此经因地发心。与果地觉。名目相应故。从是渐修等。通指后之诸位也。谓以此不生不灭。为因地心。然后圆成果地修证。由是信住行向。入地证位。皆以此位为基。此正答前问。至何渐次。得修行目也[私谓]长水指前文二者真修。为答修行之目。故后人有拣第一助行之说。今指渐修发行为正答修行。则问答分明。都无疑义。亦与蒙之小辨。相助发也)。
(○[引证][法华玄义云]五品已圆解一实四谛。圆伏枝客根本惑。故名伏忍。十信之位。伏道转强。发得似解。正是伏道。未得入中。若入初住。正破无明。始名断道。名圆教无生忍。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皆。破无明。同是无生忍位。妙觉断道已周。究竟成就。名寂灭忍。若论通义。妙觉寂灭。亦名无生忍。仁王云。从初发心。至金刚顶。皆名伏忍。伏顺既其通上。寂灭无生。亦应通下)。
(○[智论云]菩萨摩诃萨。上菩萨位。当学般若波罗蜜。菩萨位者。无生法忍是。若菩萨能观一切法。不生不灭。不不生。不不灭。不共非不共。如是观诸法。于三界得脱。不以空。不以非空。一心信忍十方诸佛所用实相智慧。无能坏。无能动者。是名无生法忍。无生法忍。即是阿鞞拔致。若得无生忍法。断诸结使。此则清净末后肉身。尽得法性真身。结使所不碍。不须教戒。如大恒中船。不须将御。自至大海。深入佛法。心通无碍。不动不退。名无生忍。是人得无生忍。一心直进。无有废退。菩萨未得无生法忍。诸烦恼厚。虽有诸法。善心濡薄不集。故为烦恼所遮。得无生法忍。无复是事。未得无生法忍。用力艰难。譬如陆行。得无生法忍。用力甚易。譬如乘船。是故无生法忍。诸佛所贵。又论八十三。云何行般若。云何生。云何修。有人言。行者。在干慧地。得者。得无生法忍。修者。得无生法忍后。以禅波罗蜜修般若)。
(CB17567三结显正位)。
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疏】从此第三渐次。随起何行。随行附义。以立位名。不离前来密圆净妙。境智行也([海印云]三渐次中。已证无生。五十五位。从此建立。故云即获无生法忍。随所发行安立圣位)。
(○[台家柏庭月曰]凡明入位。必论用观破惑。今曰返流旋一。六用不行。则观莫妙于是真修妙观。又令带事兼修。故有除正因。刳正性等言。无非圆观也。既而曰。获无生忍。非破无明。其能至是。夫行为能阶。位为所涉。未始前后也。经言获无生忍。又曰安立圣位。此并据行成而言。以文相不可并陈。故先行而后位。此后始正明位始终耳。今所明位。与一家教门异者三。干慧本是通位。今立为圆位初心也。四善根本三藏内凡位。今立为妙圆加行也。等觉一生。即入妙觉。今言始获金刚心中初干慧地也。通理论之。初立干慧者。约外凡位齐。非此无以入信位也。次设加行者。以入地为方便也。金刚心中。犹有干慧地者。等觉后心。既曰入重玄门。倒修凡事。则金刚心中。始获干慧。正是重玄门也。况一家明位。以经论异文。尚有借位之义。未始定论也。又曰。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者。以行显位也。亦是以位明行之极)。
(△[雪浪云]三渐次之文。不应如台家。分配观行相似等位。随所发行。安立圣位。谓从无生灭发行。即修进干慧信住等住。乃至等妙。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也)。
(△[无尽云]断杀盗淫。修三渐次。六尘旋元获无生忍。欲干慧发。有其地矣。则十信已去乃至二觉。随行而证)。
【科】([○@●]【疏】二明地位差别。夫论地位者。皆是诸佛菩萨。亲证境界。约伏断次第。发真妙用。功力浅深。以立位次。起信约相似觉。随分觉。究竟觉。以分地前地上。及究竟位。华严经。智度论。约入大海。辨功用浅深。但迟速有异。分根性利钝。如涉长途。非无里数。诸大乘经。若就平等法界。无佛无众生。无修无证。无迷无悟。则无地位可立。上文云。本来无有世界众生。此显心真如门也。若依心生灭门。有迷有悟。炽然修证。差别不同。故华严云。不为钝根下劣众生。说于地位。仁王云。若言越此地位。得成佛者。是魔所说。此则异诸外道天魔。各自谓得无上觉道不说地位。今显佛法。有不思议功德。旷劫修行。因圆果满。方称究竟。又诸经论建立地位。多少不同。仁王五十一位。璎珞五十二位。华严四十一位。大品四十二位。此经五十七位。下文复云六十圣位。圣说不同。或开或合。若约天台圆教。对今经者。有同有异。同故地前俱是证位。异故此干慧心。便是第三渐次。无生忍中。随义建立。不同天台初住。方证无生忍也)。
(○[法华文句云]有言顿悟即佛。无复位次之殊。楞伽云。初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灭真如。有何位次。而有四十二地者。是化钝根方便。立浅深之名耳。然平等法界。尚不论悟与不悟。孰浅孰深。既得论悟不悟。不妨论于浅深。究竟大乘。无过华严大集大品法华涅槃。虽明法界平等。无说无示。而菩萨行位。终自炳然。实相平等。虽无次位。见实相者。判位次何咎。大论云。譬如入海。有始入者。到中者。至彼岸者。若见真判位。如江河深浅。若实相判位。如入海深浅。论诸次位。非徒臆说。随顺契经。以四悉檀明位何妨)。
(○[宗镜云]问既论初心入道。何用广录上地行位。答若论其道。必有其果。若无行位。即是天魔外道。经论所说微细难知。台教有六即之文。仁王具五忍之位。恐堕上慢。执解不修。皆是古圣所诠。不敢不录)。
(○[清凉十住品疏]若定位者。略有十义)。
(○一依唯识五位。十住即当初位。一资粮位。即是三贤。从初发心。积习福智。为道资粮。为众生故。修解脱分善。二加行位。顺解脱分。既圆满已。为入见道。复加修行。亦名顺决择分。三通达位。即是见道。谓初入地。三种见道。四修习位。始从初二。第二住心。乃至金刚无间心位。名为修道。五究竟位。金刚心后。解脱道中。尽未来际。皆此位摄)。
(○二依摄论第六。说有四位。十住当初位之初。一胜解行位。始从十信。终于地前。余三见修究竟。同五中后三)。
(○三依瑜伽四十七。说十二住。十住当。第二之初。一菩萨种性住。二胜解住。二极喜住。四增上戒。五增上心。六七八三。名增上慧。九无相有功用。十无相无功用。十一无碍解。十二最上菩萨住。十三最上如来住。言十二住。依菩萨说。后加如来。为十三住。第二即是三贤。第三已去。如次十地)。
(○四亦依瑜伽。及显扬第七。于十三住。建立七地。一种性地。二胜解行地。三净胜意乐地。即前十住。四行正行地。谓从第四。乃至第九住。五决定地。即第十住。六决定行地。即第十一住。七已后二住。为到究竟地。前六唯菩萨。第七菩萨如来。杂立为地)。
(○五依仁王下卷。说十三法师。各住一位。十住即当第一。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四善觉摩诃衍。五德慧。六明慧。七尔焰。八胜达。九常现真实。十玄达。十一等觉。即八地。十二慧光神变。即当九地。十三观佛菩萨。义当十地及等觉。而佛非十三之数)。
(○六依仁王上卷。五忍之中。十住当伏忍之下。言五忍者。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寂灭忍。各有上中下。如次配三贤十地。等觉妙觉)。
(○七亦依仁王五十二位。十住当第六。亦即上品五忍。克实唯五十一。开等觉故。亦通诸经。有五十二)。
(○八依璎珞四十二贤圣位。当于下贤。十住不立十信。十信摄在十住中故。钞云。但除十信。信未成位故)。
(○九依璎珞六种性。十住亦当第一。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四圣种性。五等觉性。六妙觉性。即总收大位为四。后二。因圆果满为二)。
(○若依楞伽等。不立地位。此非立位。不别为门。欲成五教。故此附出。以十门中。前四是始教。次五终教。此楞伽当顿教。十即圆教。小非大位。故略不论)。
(○十依华严。说四十二位。无别资粮加行等名。然所说位。依法性立。行布圆融。二俱无碍。虽言四十二。以具圆融行布。则融前九。一经通明)。
(○今别开四门)。
(○大品四十二位。大品四十二法门。表四十二位。经云。初阿后茶。中有四十。若闻阿字门。则解一切义。所谓诸法不生故。即圆教初住。初得无生法忍。过茶无字可说。岂非妙觉)。
(○法华五十二位。天台玄义。约七种以明阶位。谓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妙。于十信前。开五品之位。如此五品。所谓诸法初。圆信功德。虽是初心。而胜声闻无学。如通教干慧地位。亦如伏忍位义推)。
(○起信贤首疏。约息除生住异灭四相。寄显四位。一灭相。论云。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位在十信。二异相。论云。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名相似觉属三贤菩萨位。三住相。论云。如法身菩萨等。名随分觉。属初立至九地位。四生相。论云。如菩萨地尽。名究竟觉。属十地学穷位。圭峰科圆觉清净慧章。依论中分齐。明证位阶差。亦立四位。初信位。二贤位。三圣位。四果位。具如彼疏)。
(○天台六即。一理即佛。二名字即佛。三观行即佛。此五品位。四相似即佛。此十信位。五分证即佛。此十住至等觉位。六究竟即佛。此极果妙觉位)。
(○上来依清凉约经论立位)。
(○[私谓]谨按智者大师。辨法门行位之文曰。若明位数。须依璎珞仁王。若明伏断高下。须依大品三观。若对法门。须依涅槃。用众经意。共成初心观教两门。使分明耳。诸上圣位。非凡能测。岂可妄说。粗知大意者。为破行人增上慢心。又为销经文。引[怖]物向。不可[遍]执。诤竞是非也。窃谓天台圆教。不同今经者。以大师未见佛顶故。设使大师得见佛顶。此经既不同华严。四十一地。不开十信。又不同诸大乘经。及前四时般若。不正辨位。函盖相合。居然可知。今山家诸师。执一家教相。科判今经。本非大师宗旨。而近德又欲横埽台教。终日是非。大师有言曰。末世学者。多执经论方使。断伏斗诤。如水性冷。不饮安知。此乃诸佛赴缘。不思议语。随机增减。位数不同。尔未证得。空诤何为。普愿法界众生。归僧息诤论。入大和合海。至哉圣人之言。悬镜当来。宜为克骨。柏庭月师论曰。以一家明位经论异文。亦有借位之义。未始定论他。山家后人。持议若此。亦迥异乎无目诤日者矣)。
(○已上总列地位竟。今正明安立圣位文九)。
([○@●]一干慧地)。
(○[合释][干慧地][智论云]大乘是为地。地有十分。从初地至二地。是名发趣。此中是何等十地。答地有二种。一者但菩萨地。二者共地。共地者。所谓干慧地。乃至佛地。但菩萨地者。欢喜地。乃至法云地。佛言菩萨摩诃萨。具足干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释曰。干慧地有二种。一者声闻。二者菩萨。声闻人独为涅槃。故勤精进。持戒清净。堪任受道。分别集诸善法。舍不善法。虽有智慧。不得禅定水。则不能得道。故名干慧地。于菩萨。则初发心。乃至未得顺忍。菩萨地者。从干慧地。乃至离垢地。如上说)。
(○[法华玄义云]今于十信之前。更明五品之位。一干慧地者。三乘之初。同名干慧。即是体发五停心。别相总相。住是观中。修正勤如意。根力觉道。虽未得暖法相似理水。而总相智慧深利。故称干慧地也[吴兴云]大品十地。初名干慧。天台圆教。立五品位。且曰义推如大品干慧地也。沇师亦谓。此经干慧。是天台五品位)。
(○[殷迈曰]佛明三种倒因。显三渐次。入无生忍。即阶干慧。起行立位。是干慧。圣位之初也。而[而]吴兴判为五品外凡。五十五位。真菩提路。是干慧。圣路之始也。而吴兴拣为非真。是善男子。正指上三增进之人也。而吴兴谓不蹑上文。以别位当无生法忍。经云。从干慧心。至等觉已。从何增进。岂非过信他经。反舍本经耶。温陵判信前立干慧。地前立四加。妙前立金刚干慧。为转位之关要。则干慧当居两位。经言五十五位。作何安立也)。
(○[海印云]此明进趣因位。华严明因有二种。前三贤名差别因。地上名平等因。天台判地前地上为五位。此经总不如然。始从观行。以干慧心即为圣位。无内凡外凡之别。就圣言比量。明文较著。庶可依通耳)。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
【疏】持戒清净。远离贪淫。故名初干。即断烦恼障也。干义有二。一欲尽。故曰干。二但慧。故曰干。今即初义。根境不偶。由三昧力。返流全一。破所知也。现前二句。报障尽也。亡欲爱。故无润惑。根不偶故。无业性。纵有业苦种子。无润不生。尽此报身。更不相续。即生实报地也。此即惑业苦亡。无润生理。即干义也([雪浪云]是善男子。即指上如是清净持禁戒人。欲爱二句。即上文心不流逸。尘既不缘。根无所偶等。现前残质。不复续生。即无生法忍也)。
(△[海印云]此观行初心单约断欲。故立此位诸经所无。根境不偶。则发业不生。不复续生。则润生永绝。此二不生。即真无生忍。无生忍。即不生灭心。以不生灭心。断此二种无明。是以果地觉。为本因心。故从干慧。即名圣位。不比他经。分破分证之旨)。
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莹十方界。干有其慧。名干慧地。
【疏】戒定既圆。从此发慧。即转前三障。纯成智慧。慧光发明。莹(莹蓥字同)十方界。即慧义也。([雪浪云]执心虚明即是亡欲爱。根境不偶。故纯是智慧也)末二句。结名也。此即但有其慧。故前云纯也。既云随所发行。安立圣位。故约欲枯返流。纯成智慧。未沾果海法流之水。故受此名。此约无生忍中义说故尔。真谓圆融不碍行布。下皆仿此([中川云]忍获则智圆。欲干则慧生。依慧住持。故名曰地)。
(△[贺中男云]欲爱干枯。牒上旋元自归一段。执心虚明。牒上十方国土一段。故知此非别立一位。即摄在违现业中)。
([○@●][二十信位])。
(○[合释][天台云]初以圆闻。能起圆信。因此圆行。得入圆位。以善修平等法界。即入善心。善修慈愍。即入念心。善修寂照。即入进心。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善修道品。即入不退心。善修正助。即入回向心。善修凡圣品。即入护法心。善修不动。即入戒心。善修无著。即入愿心。璎珞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百法为一切法之根本。入此信心。能破界内见思尽。又破界外尘沙无知。能伏无明住地之惑。仁王云。十善菩萨发大心。长[住]三界苦轮海。亦此位也[璎珞云]法内者。所谓十信心。是一切行本。是故十信心中。一信心有十品信心。为百法明门。复从是百法明心中。一心有百心。故为千法明门。万法同上。如是增进。至无量明。转转胜进。上上法故。为明明法门。百万阿僧祇功德。一切行。尽入此明门)。
(○[贤首品疏云]天台智者。依此一品。立圆顿止观。云此菩萨。闻圆法。起圆信。立圆行。住圆位。此中发心。该于初后。取其成德。乃是信终。取其为本。乃在初发。虽如轻毛。功如初篑。故十住初发。即是此终。成彼初发。其发心品。正显十住初心之功德耳。古德释此。略有二门。一行布次第门。谓从微至著。从浅至深。次第相乘。以阶彼岸。如璎珞仁王起信瑜伽等说。二法界融摄门。谓此法界。圆融无限。随在一位。即具一切。今在信门。救无不尽。纵有行布。亦皆圆摄)。
(○[又疏钞云]仁王不开十信。摄在十住。以十信自不成位。是住方便。摄在住中。故仁王云。善男子。初发相心。信恒河沙众生修行伏忍。于三宝中。生习种性十心。信心乃至回向心。是为菩萨能少分度众生。已起过二乘一切善地。一切诸佛菩萨。长养十心为善胎。释曰。此之十心。是习种性中。为十住因。开因异果。故加此十。克实唯五十一。又依璎珞四十二贤圣位。不立十信。有四义故。信不入位。一进退不定故。二杂修十心。无定阶降故。三未随法界。修广大行故。四未得法身。显佛种性故[私谓]仁王璎珞不开十信。清凉云。始教开十信。终教不开十信。开与不开。皆行布也。此经五十五位。别开十信。所谓纵有行布。亦法界圆摄也。圆师依璎珞。判十信。为初住开出。可谓固矣)。
(○[李长者云]贤首品中。从凡夫位。以信为首。一切诸佛。从此信生。故法界乘中。以根本为信心。是随信心中。理智现前。以信因中。契诸佛果法。分毫不谬。方成信心。以定慧进修。经历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法界如本不动。佛智如旧。因果不迁。时劫不改。方成信也。进修之中。虽经十住十行十回向。还将十信之中。十个智果。以成十地之体。毕竟佛果。不离初信之法。十地之体。若无十信。能信自心初佛果者。十地亦不成故)。
(○[起信记云]十信一位。有三种心。谓入住终。入谓始离异心。入初住位。终谓信心成满。即第十信也。住心即中间八信。十信既尔余住行向等例然)。
([○@卍]文二。初蹑前总示)。
欲习初干。未与如来法流水接。
【疏】蹑前干慧义也。创干欲爱。果法未沾。即用此心。为信方便。标如来者。显是果法([中川云]仁王于法忍位。修长养已。次起干慧。与此文同。而华严论于第七地。方入法流者。教观不同也。以单观真理。名曰干慧。止观双运。名入法流。十地论云。第七地菩萨。于一念中。奢摩他毗婆那。二行双修。入法流水)。
(○[引证][璎珞云]三贤菩萨。入圣人位。但法性流中。心心寂灭。自然流入妙觉大海。解云。法流水者。即法性智流水中。任运至佛位。初水后水。一性水者。因佛果佛。一性佛故。于其中间。无初中后。不隔念故)。
(○[清凉云]七地菩萨。本愿力故。诸佛世尊。现在其前。与如来智。令其入法流门中。法流者。决彼无生止水。令起无功用行河。任运越佛智海。又法流者。即是行海)。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圆妙开敷。从真妙圆。重发真妙。
【疏】此下总示。即以下三句。标也。即用此干慧中智。合中道理。理智俱中。故名中中。又离一切二边相故。双照二谛。无不真实。又此中智。念念相继。而进上位。故云中中流入。言流入者。显无功用。任运而进也。以证中道。自然流入萨婆若海。此则更增一番智断功能。故云圆妙开敷。此即于干慧心。增明观智。以为方便。得入十信。下二句。释也。上句。释此心流入。下句。释圆妙开敷([吴兴云]以观行心。缘中道理。相续无间。流入初信智者偈云。实心系实境。实缘次第生。实实迭相注。自然入实理)。
(△[海印云]此十信位。即在干慧观心中。以中道直观八识。渐渐研穷。故曰。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心精发化。则圆妙开敷。此乃自心开悟。如莲华开。真心忽现。大论云。性戒清净。犹如莲华开敷。发生自他善因果故)。
(△[中川云]前枯欲爱。但有其慧。今深入法流。回智入悲。则菩提生长。故曰开敷重发。圆觉云。如幻三摩提。如苗渐增长)。
(△[雪浪云]圆妙。即上文妙圆平等。如来密圆净妙也。从自心圆妙体上。重发真妙。则妙信常住[私谓]从真妙圆。重发真妙。正释圆妙开敷也。温陵云。圆妙开敷。犹余妄习。非真妙圆。必须重发。此中又多一层转折。会解亦刊之矣)。
([○@卍]二正开十心十)。
(CB17565一信心)。
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余。中道纯真。名信心住。
【疏】以中道智。证法界一体三宝。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冥合常住。清净妙心。名为妙信。此信即理。亦名常住。([圆觉钞云]准大品中意。不信一切。名妙信也。妙信是能信之智。常住是所信之理)一切妄想灭无余者。即断所知。无明住地。一断遍断。始因迷觉成不觉。今既圆妙智发。翻不觉成觉。故云一切灭尽无余。([吴兴云]涅槃明须陀洹所断见惑。如四十里水。其余在者。如一毛渧。今约此义。故云一切灭尽无余)中道纯真者。妙智决定。不偏不邪。是佛正因。不杂伪故。故云纯真。以不住法。即住其中。故名为住。经中多说地住二位。是发真处。今于干慧信位立之。表是证真。非是似解耳([圆觉钞又云]亦可此妙信之心。但能常住。不退不失。即妄想灭尽)。
(△[熏闻云]谓从干慧。真妙圆心。重发此位真妙信心。心与理冥。故曰妙信常住)。
(△[中川云]此圆妙心。入流即住。名妙信常住。由此菩萨。已枯欲流。得干慧性。其心易住故)。
(CB17565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圆通。荫处界三。不能为碍。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皆现在前。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失。名念心住。
【疏】蹑前信心也。妙信常住。不偏不邪。纯一真如。故云真信明了。一切圆通者。了三科无不是如也。无明妄想既亡。阴界自然解脱。故云不能为碍。妄想若存。阴界为碍。妄失烦恼。随此而生。今既妄灭阴消。过未如一。无远无近。所经未经。一念现前。此即过去宿命。未来天眼。明记不失。故名为念([吴兴云]舍身受身即分段生死。一切习气。是思惑正使。以下明五不还天。所断欲惑。亦名习气故。又应通指二死为舍身。总目五住为习气)。
(△[雪浪云]一切妄想是现行。习气是种子。今言习气。即妄想先灭尽者。经文自明。勿依吴兴。指五住等)。
(△[海印云]初信圆成。七识不行。故舍身受身。欲爱习气。皆现在前。见惑已尽。思惑渐断。故能忆念不忘。名念心住)。
(CB17565三精进心)。
妙圆纯真。(蹑上妙信纯真等)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唯以精明。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疏】圆妙净智。无二边之杂。无妄想之伪。故云纯真。现用自在。故云发化。乃能融通习气。唯一精真。([吴兴云]化变也。变诸妄习。纯成真明。言其精也[直解云]此真实妙净之信心。发化无尽。故无始劫中。生死习气。化为一精明也)以真精智。修真净行。故名精进([海印云]进断思惑。故曰妙圆纯真。由真精观智。消融爱习。变习成智。故曰通一精明。是则习消智明。唯以精明。进趣真净妙理。以尽闻不住。故名为精进心)。
(CB17565四慧心)。
心精现前。(蹑上精明进趣)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疏】真精之心。明了显现。此现前心。纯是圆智。用名慧心。智之与慧。左右言耳([温陵云]妄习既尽。心精现前。进趣云为。纯智无习矣)。
(△[海印云]从此智慧。二惑已除故)。
(△[如说云]前云纯是智慧。断惑之智。如夜向晓。此云纯以智慧。证真之智。如晓出日)。
(△[法数云]善入佛法。造心分别曰慧)。
(CB17565五定心)。
执持智明。(蹑上纯以智慧)周遍湛寂。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疏】智照凝明。无动无乱。照而常寂。湛然不动。名曰定心([温陵云]慧既纯明。须定以持之)。
(△[补遗云]前言智慧。此言智明。智受觉明。湛而不流。故曰寂湛。妙而无作。故言寂妙。此定相也。故曰常凝)。
(△[如说云]前因定生慧。是逆流之定。如器澄浊水。此先慧后定。是常光之慧。如灯贮密室)。
(CB17565六不退心)。
定光发明。(蹑上智明寂湛)明性深入。唯进无退。名不退心。
【疏】寂定慧光。互相明发。于理于行。唯深唯进。故云不退([温陵云]以定持慧至于寂湛。故性光发明。于道深入)。
(△[如说云]定慧双运。如车两轮。三信精进。如马见鞭。此位不退。如车得路)。
(△[海印云]一向判位。当七信为不退。断见思惑。得六根清净。今于三信。已断见思。六根圆通。而六信得不退者。彼约先断见思。以及尘沙。后及无明。今经发觉初心。三渐次中。即以中道。经破根本无明。任运粗垢先落。如澄浊水。沙土自沉。清水现前。单约中道观智。故迥别也)。
(○[引证][李长者云]此经发十信心。俱以法界不思乘。一切智乘。而发其心。但无所依。发菩提心。入此信者。皆无有退。正信自己身心。总是法界佛全身全心。一切境界。总是法界一真法身体用。理智。住在何所。退至何处。自了身心。本无依住本无所得。了如斯法。而生信解。即无退转。有所依法而发心者。放却所得所依著处。即有退转。起信云。证发心者。多住退位。以有所得可证故)。
(CB17565七护法心)。
心进安然。(蹑上唯进无退)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疏】寂照增进。不动不退。故曰安然。保任护持。令此与佛。冥然通合。故云交接。由保持故。名为护法([海印云]前位不退尚有进趣猛利之相。至此进趣功纯。定慧两全。故曰心进安然。保持不失。见思缘影已尽。仗中道观。分破无明。法身渐显。故曰。十方如来。气分交接)。
(△[如说云]干慧未与法流水接。初信中中流入。安然坐进。始接法流。如江水海潮两相交接之候也)。
(△[熏闻云]圆位至此。断三界思尽。即六根清净之正位。配璎珞属七住。对大品当佛地。约婆沙齐三十四心。智者云。三藏佛位。同除四住。此处为齐。若伏无明。三藏即劣。是发真断惑之大节。故特标云。十方如来气分相接。按此台家判位之文。近师多不承用)。
(CB17565八回向心)。
觉明保持。(蹑上保持不失)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疏】由前寂照。互相显发。保持无退。妙用强胜。能感果德。因心中现。故云回佛慈光。此寂照因。决能感果。无有乖失。故云向佛安住。果中现因相。因中现果相。因果不二。互现互入。故云。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吴兴云]觉明保持。即护法心也。上气分交接。则自他心佛。相应相冥。今回前觉照。住佛光中。所谓回因向果也。己智佛光。相照相对。故曰犹如双镜等。又约十方如来对照亦然)。
(△[法数云]以护法之心。微妙之力。感佛光来照。又复回光以向于佛。如双镜之[牙-(必-心)+?]照也)。
(△[雪浪云]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自己佛安住。自己与佛犹如双镜。光光相对。佛与自己。彼此相涉)。
(CB17565九戒心)。
心光密回。(蹑上回佛慈光)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名戒心住。
【疏】即寂之照。故曰心光。即照之寂。名佛常凝。此圆定慧。离二边染。断性亦无。故曰无上妙净。二边不动。即无为作。故云安住无为也。得无遗失。戒圆明也。此则定道圆融。离妄想染。故云戒心([吴兴云]回向既成。同佛常寂。常寂之体。即是无上妙净明心。正防无明微细之患。故佛戒名)。
(△[温陵云]由回佛心光。而得之于我。故曰获佛常凝)。
(△[融室云]佛之慈光。即心光也)。
(△[法数云]心回向佛。则于净戒。安住不失)。
(△[海印云]以凭观之力。一念失照。即堕无明。故名戒心住)。
(△[定林云]前言以妙力回。此言心光密回。前言妙影相入。此言获佛妙净。所谓密回者。机括独运。非粗浮所见。经言因戒生定。因定发慧。今慧心在定心前。戒心在定心后。此所谓定。非发慧定。乃趣过慧境。周遍寂湛。寂妙常凝者也。此所谓戒。非生定戒。乃获佛常凝。无上妙净。无为性戒者也)。
(CB17565十愿心)。
住戒自在。(蹑上安住无为)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疏】戒根圆净。过累不拘。故云自在。以此为足。游履十方。妙用现前。随欲利益。故名愿心([法数云]心住净戒而得自在。故能遍游十方。化导众生。随愿满足)。
(△[吴兴云]准天台圆教。未断无明。生同居者。名为愿生。又说十信出假。利益众生。正符此文也)。
(△[智论三十云]佛菩萨有如意疾速神通。如金翅鸟子。始从[穀-禾+卵]出。从一须弥。至一须弥。诸佛菩萨。亦复如是。以无生忍力故。破诸烦恼无明[穀-禾+卵]。即时一念中。作无量力。遍至十方)。
(○[合释][宗镜云]此十信心。难发。难信。难入。闻者皆云。我是凡夫。何由可得是佛。设少分信者。即责神通道力。是故当知。且须如是正信。方始以正信正见。法行加行。如法进修。分分无明薄。解脱智慧明。依自力浅深。渐得神通妙用。随自己得。信犹未得。何学神通)。
(○[温陵云]修行之初。必枯绝欲爱。使心性虚明。然后能入法流。开妙圆性。真性明圆。细习乃现。遂发行治之。使纯智无习。又持之以定。使习湛发光。深入于道。护持不失。斯能回佛慈光。护佛净戒。而涉尘不染。所去随愿。此十信之序也。圣位以十信为初因。以十住十行十愿十地为渐次。而终于等妙。皆相蹑而说。欲令行人从信趣入。住佛智地。而依智起行。济行以愿由。是超贤入圣。跻于等妙。此修证之序也)。
(○[海印云]信位虽列十名。实是观行成就。圆成一心。以中道纯真故。非相似比。向后三贤位只依此一心。研穷三观。次第而入。故为差别因也)。
(○上来信位竟)。
([○@●]三十住位)。
(○[合释]天台云。二明十住位者。以从相似十信。能入十位真中智也。初住成就十德。应是十信中十法。转似为真。一住具十。细意寻之。对当相应。何者。十信百法。为一切法本。岂不得此释耶。初住既尔。三观现前。断法界无量品无明。一往大分。略为十品智断。即是十住。故仁王云。入理般若名为住。即是十番进修无漏。同见中道佛性第一义理。以不住法。从浅至深。住佛三德。及一切佛法。故名十住位。约分别义者。伏顺二忍。未是真因。无生一忍。未是真果。从十住去名真因。妙觉名真果。顺忍中。断除见思。如水上油。虚妄易吹。无明是同体之惑。如水内乳。唯登住已去。菩萨鹅王。能唼无明乳。清法性水。从此已去。乃判真因)。
(○[华严十住品云]法慧菩萨言。菩萨住处广大。与法界虚空等。菩萨住三世诸佛家。疏云。今此住位。名住处者。若从增胜。则以深般若。住于真如。即复由此而为行愿之所住处。经云。住三世诸佛家。准论名不怯弱处。谓菩萨所住。即佛所住。故名佛家。进住佛家。是不怯弱。经谓向言住处。何所住耶。谓住佛家。即是大菩提心。诸佛住此。生菩萨故。真如悲愿。究竟唯佛。方能住故。然住有二义。一约能所合释。故言慧依于理。则理是所住。慧是能住。二约唯慧释。信未终极。慧未安住。得入正位。位不动摇。故云得位不退。然位不退复有二义。一约三乘。至第七住。位方不退。二约终教。入初住位。即云不退。异轻毛故。今依后义。则通十住。位皆不退。从初受名)。
(○[李长者曰]华严十方诸佛。根本智法。及差别智。大慈大悲。法出情尘。教深难信。要待入证十住之位。生在佛家。为佛真子。方是流通。如起信中。十住菩萨。少分见性。以誓愿力。能八相成佛。虽未圆满。为如来真子。生佛家故。不同余教。假真如假智等。待于初地。方生佛家。明见性力。真胜余宗。少分如是。何况全得乎。十住者。生诸佛大智慧中。住入此位。永不退还。故名为住。此十住。入真见道初心。与后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为正觉之果。如人百岁。以初生为长故。人生十子。初生为长)。
(○[十地疏云]藏中大十住经。以古译十地为十住。十住毗婆沙云。十皆住处。名之为地。仁王兼明云。入理般若名为住。住生功德称为地。故知十住即十地摄。如发心住。即欢喜地摄。对凡夫无修证故。称之为贤。又璎珞云。空理智心。习故佛法。一切功德。不自造心。生一切功德故。不名为地。但名为住。释曰。学他非自有。故名住不名地。大钞云。圆教十住。似十地故)。
([○@卍]文十)。
(CB17565一发心住)。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蹑上十信心)心精发晖。十用涉入。(十用即十信心之用)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疏】圆融妙慧。名真方便。由此妙慧。发前十信。以此十心。本是一性。所具功德。由妙慧发。令一一心皆具十心。十用无碍。一多相即。唯是一心。心即秘藏。今于此藏。开发显现。以不住法。即住其中。名发心住([吴兴云]真方便者。谓真家之方便。又真即方便。皆以中道心修。故十用涉入。圆成一心)。
(△[王舜鼎曰]此名十信。亦名十发心。圆成一信。方谓之真发心)。
(△[海印云]华严每位。约观行。有入住出三相。总蹑前位以为胜进。此文云。以真方便发此十心。是则以三渐次。干慧地。为真方便。为入。发此十种信心。为住。至十信满心。寂照双流。圆成一心。为出。是以十信观行。胜进功圆。总成初住一位也。由本觉显本觉。发本明耀。故曰心精发晖。以此心初显。名发心住)。
(○[引证][十住疏云]璎珞云。是上进分善根人。始从具缚凡夫。值佛菩萨教法之中。起一念信。便发菩提心。若一劫二劫。一恒二恒佛所。行十信心。信三宝常住。八万四千般若波罗蜜。修一切行。一切法门。乃至始入空界。住空性位。故名为住。依仁王起信。即十千劫来。修信行满。入位不退。创起大心。发心即住。名发心住。即信成就发心也[璎珞云]未上住前。有十顺名字菩萨。常行十心。所谓信心。乃至愿心。佛子修行是心。若经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位中。住是位中。增修百法明门。所谓十信心。心心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门。常发无量有行无行大愿。得入习种性中)。
(○[李长者曰]发心有二种。一修信解发心。但修十信解故。二信满发心。十住位初。名初发心住故。此中入初发心住者。住一切诸佛智慧大悲海境界中。住即五位通修。以初住及十地。不离一佛智慧境界故。但明生熟惯习胜劣。安立住地之名。于初发心住中。以自在决定解力。信眼清明。智光照耀。普观境界。离一切障。契会悟入十住初心。以随位进修中。安立五十佛果。次第方便法门。如是万行。但为长初生佛家之智慧大悲。令惯习自在故。时亦不改。法亦不异。智亦不迁。犹如竹苇。依旧而成。初生与终。无有粗细。亦如小儿。长初生而为大。无异大也。佛果在于初发心。直以十行十向十地十一地。为长养道之方便故)。
(○[宗镜云]台教云。若人圆闻妙理。起圆信解。信一念中具十法界。欲依此心而修圆行。是名圆教初随喜品。从此具修十法。得入圆教初发心住。分真即中。初阿后茶发心毕竟二不别。以行位念。三不退故。台教接人。止住于此。尔后十行十向。十地二觉。所有智断升进。任运无功。念念圆满无上菩提)。
(CB17565二治地住)。
心中发明。(蹑上心精发晖)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平)地住。
【疏】琉璃。空也。精金。中也。现即假也。净宝精金。互相映现。无碍融通。不一不异。以此妙心而为所依。然后出生无量德用。故名治地。
(△[长沙岑和尚曰]如净琉璃中。内现真金体。以净琉璃为法界体。以真金体为无漏智。体能生智。智能达体故)。
(△[吴兴云]能证心如琉璃。故显性如精金。治。理也。依前心地。以观治之。以前妙心。智也。智以照理。如履地然)。
(△[温陵云]履是妙心。以为真基。如将筑室。必先治地)。
(△[海印云]以前微妙观智。游履此心。净治无明。履以成地。谓到此有归著处)。
(○[引证][璎珞云]治地住者。常修空心净。八万四千法门。清净洁白故[疏云]谓练治心地。使悲智增明。名治地住)。
(CB17565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蹑上妙心履地)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疏】法界心地。即前一心。妙行能涉。妙智能知。([温陵云]由内外精蓥。治成心地。所涉所知。俱得明了)理智行三。自在圆融。不以二边之所住著。名无留碍。此真修行。名修行住([法数云]发心住地。二住之智。俱已明了。普遍修行。皆无碍故)。
(△[海印云]由前治地。以智照理。理随智现。故曰心地涉知。境智历然。故曰俱得明了。智照既明。理境亦大。尽十方际。成一真界。故曰游履十方。理智冥符。不落空有。空不能留。有不能碍。故曰得无留碍。心心无间。名修行住)。
(○[十住疏云]三巧观空有。增修正行故(十皆璎珞))。
(CB17565四生贵住)。
行与佛同。(蹑修行住)受佛气力。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疏】智行微妙。冥通果德。故云行与佛同。自然合佛慈种。名受佛气分。([孤山云]分真智与究竟智等。名行与佛同。分证理与究竟理等。名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者。以佛权实二智。为父母故。净名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既分入果智。密合果德。故云冥通。入如来种(任运相合。名自求父母。密齐果德。如阴信冥通[海印云]初以智熏真如。真如渐显。亦返熏智。智得所如。曰受佛气分。以本觉种子。今被观智。新熏发生。名生贵住。般若尊重。特以贵名。以智摄理。故如入胎)。
(△[温陵云]将生佛家。为法王子。故名生贵)。
(○[十住疏]四生佛法家。种性尊贵故)。
(○[李长者云]如经所说。以信心为胎。至十住位。名初生佛家。今以东方为金色世界者。明金。正月胞。二月胎。三月成形。四月生于辛。五月养于午。六月冠带于未。七月相。八月王。明金胎二月。表十信为圣胎故)。
(CB17565五方便具足住)。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疏】以自行化他。一切种智。具足成就。名人相不缺([海印云]以始觉观照。含育本觉。故曰亲奉觉胤。观行成就。故曰如胎已成。方便。即观智也。谓非观智。本觉不显。乃由方具而具足者)。
(△[讲录云]悲智具足。乃是如来人相)。
(○[十住疏]五带真随俗。无量善巧。化无住故)。
(CB17565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疏】一切种智。自利利他。相用显现。名为容貌。无缘慈悲。名之为心。故观经云。佛心者。大慈悲是。此菩萨分得其用。名之为同([温陵云]容貌外同。心相内异。非正心也)。
(△[如说云]心相。喻佛心不动之相也。华严明此菩萨。有十种心定不动。即此经正心也)。
(△[净名经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肇曰。实相之相。即如来相。故经云。见实相法。为见佛也)。
(CB17565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蹑上容貌心相)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疏】一切种智。慈悲相用。和合成就。任运增长。无有退屈。名为不退([融室云]道胎中。佛身佛心。二种合成。渐渐增长。故曰不退)。
(△[海印云]理智冥合。理随智增。故云不退)。
(○[华严六住文云]欲令其心。转复增进。得不退转。无生法忍。疏曰。此如顺忍。欲进后位不退忍故。十地配五忍。四五六地。配于顺忍。七八九地。配无生忍。无生忍者。即不退忍。此七住得无生忍之明文也)。
(CB17565八童真住)。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疏】十身灵相。十身卢舍那也。谓声闻及缘觉。菩萨如来身。法智空业报。众生及国土。又如来身。自具十种。谓菩提愿化力庄严。威势意生福法智。此十妙应。如随色珠。显现自在。即不思议种智之妙用。智体本具。随障尽处而得显现。既以权实二智。大悲熏修。功用顿显。虽未全如于佛分得此相。(资中文问)即一身现无量身也。华严云。虽未具足一切智。已获如来自在力([熏闻云]卢舍那。宝梁经翻为净满。诸患都尽。故称净。众德悉圆。故云满。今以童真无染。与十身舍那。净满相似故)。
(△[讲录云]淮华严八地。方现十身。彼经云。十身相作。此言具足者。以分具故。皆圆位也。勿依岳师此圆彼别之说)。
(○[引证][智论云]或有菩萨作愿世世童男。出家行道。不受世间爱欲。是名鸠罗伽地。又如王子名鸠摩罗伽。佛为法王。菩萨入法王位。乃至十地故。悉名王子。皆任为佛。如文殊尸利。十力四无所畏等。悉具佛事故。住鸠摩伽地。广度众生故。又如童子。过四岁已上。未满二十。名为鸠摩罗伽地。若菩萨初生菩萨家者。如婴儿得无生法忍。乃至十住地。名鸠摩罗伽地。应法师云。鸠摩。正言究摩罗浮多。究磨罗。旧名童子。浮多。旧译云真。言童真地也。表初入佛法故。亦显非童行不能入故。或云实。亦是一义今应为相。言童相也。经顺俗名。以童标八地已上菩萨。或云法王子者。别号也)。
(CB17565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疏】十身具足。故曰形成。出因显果。故云出胎。堪任继嗣。绍隆佛法。名法王子([孤山云]出胎。喻破第九住无明。又从理起用。亦如出胎)。
(△[温陵云]自发心至生贵。名入圣胎。自方便至童真。名长养圣胎。长养功终。名出圣胎)。
(○[十住疏云]九从法王教生解。当任佛法故。经文胜进十法。法王处善巧。乃至法王赞叹。皆言法王者。既言王子。仿佛之仪。合于法度。如世王之于父王)。
(○[智论二十九]有二种菩萨家。有退转家。有不退转家。名字家。实家。净家。杂家。有信坚固家。不坚固家。为不退转家。乃至信坚固家。故言欲生菩萨家)。
(○[妙严疏云]佛子者。一外子。谓诸凡夫。未能绍隆佛家事故。二庶子。谓诸二乘。不从如来大法生故。三真子。谓大菩萨。从大法喜正所生故。即九地已下。三种佛子)。
(CB17565十灌顶住)。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疏】行愿内充。慈悲外发。德相渐成。化物功著。故云表以成人。于十方界。次补佛处。堪任付嘱。传法利生。故如国王委政太子。陈列灌顶也(问。准华严经。初住菩萨。即能成佛。教化众生。何故至第十住。方名陈列灌顶。表成佛耶。答。圆融之教。二经颇同。以行布不碍圆融故。华严初住。便能成佛。圆融不碍行布故。今经十住。方列灌顶。故彼经云。菩萨住处广大。与虚空等。又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了达诸法真实之相。所有闻法。不由他悟。具修十种智力。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亦同大品云。从初发心时。即坐道场。转法轮。度众生。当知此菩萨为如佛。今经云。十用涉入。圆成一心。又云。十身灵相。一时具足。此上皆明一位具诸位。即行布不碍圆融也。又华严明第十地菩萨。方论受职。此经第十住。明陈列灌顶。即圆融不碍行布也。圆融即横论。行布即竖说。二无障碍。二经颇同。故无疑也。言陈列灌顶者。华严云。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坐白象宝。妙金之座。张大网缦。奏诸音乐。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水。灌其顶故。名为受大智职菩萨。彼明第十地。方是受职。今此十住。既名灌顶。故说受职。彼约究竟。此约分得。又无生忍中。一位具诸位。故得[牙-(必-心)+?]说)。
(△[无尽云]华严初住。即佛住也。十地灌顶。以转轮王太子。受王职位。此经第四住。行方同佛。比国王灌太子顶。分委国事。浅深之序可见[私谓]无尽之说是也。转轮王之太子。受王灌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亦得名为转轮圣王。经云。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指转轮王太子受职之事也。若十住菩萨之取喻则不然。曰彼刹利王。则刹利粟散而已。非转轮圣王也。曰世子长成。则诸王之世子而已。非转轮王所生太子也。曰陈列灌列而已。则亦未有象宝妙金。网缦幢幡种种庄严也。以陈列灌顶表其成人。则亦未即受王职位。堕在灌顶刹王数也。此亦地住二位之行布。条然可见者也)。
(○[十住疏云]十从上九住观空。得无生心。最为上故。诸佛智水。灌心顶故)。
(○[温陵云]夫发心必治地。治地乃修行。修行然后生如来家。而具觉相。同佛心。长道体。圆十身。为佛子。任佛事。此十住始终之序也)。
(○上来十住位竟)。
([○@●]四十行位)。
(○[合释][天台云]即是从十住后。实相真明。不可思议。更十番智断。破十品无明。一行一切行。念念进趣。流入平等法界海。诸波罗蜜。任运生长。自行化他功德。与虚空等。故名十行位)。
(○[十行疏云]释名者。随缘顺理。造修名行。数越尘沙。寄圆辨十。仁王名为十止。故三学中。定心增故。梵网名为十长养。长道五根故。本业经总明从住入行。云从灌顶。进入五阴法界空。亦行八万四千波罗蜜。故名十行)。
(○[李长者曰]世间以禾稼为资粮。长养有为之身。佛法以十波罗蜜行。为资粮。长养法身。十信十住。总为见道之位。十回向十地。总为加行。总为资粮。如此十行。与佛果资粮。犹如黄瓜。果华同出。华果相资。以无功而为自在也。第四会夜摩天宫说十行者。为明从须弥山顶。至相尽处。证佛智身。至夜摩天下。依法空本智。起普贤万行。以处表法。令易解故)。
(○[宗镜云]如圆教圆修。至十行中。第二行。便与别教妙觉位齐。若登三行。所有智断。别人不识其名。况知其法。别教但知十行第二行中。只断十二品无明。为己家之极果。不知是他家之下因)。
([○@卍]文十)。
(CB17565一欢喜行)。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随顺名欢喜行。
【疏】初二句结前。具足下正明。此有二义。故欢喜。一具足无量佛德故。如观音云。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既云不思议。即是无量佛德也。此之妙德。先未曾获。今日具足。故云欢喜。二众生受化故欢喜。十方者。现十界身。利众生也。随顺有二。一众生趣向不等。根行有异。菩萨随顺。以形以说。此明能化随顺也。二菩萨现种种化。众生随顺。一一受化。咸皆得益。此明所化随顺也。能所既皆随顺。机应俱生欢喜。故以名焉([海印云]如来藏性。具有恒沙称性功德。无明既灭。性德用显。故云具足。不住果觉。故十方随顺。理满心足。自他利备。机应俱喜。名欢喜行。此蹑十住满心。融成一片生大法乐也)。
(△[私谓]华严标此菩萨为大施主。疏约三施说。施悦自他。故名欢喜。亦与此经随顺欢喜相应。然正不须配属彼经。判此行为施度也。余行仿此)。
(CB17565二饶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疏】如上随顺众生。即是善能利益。始能欢喜生善。终能破恶入理。故名饶益([温陵云]善推妙德。益以利人。名饶益行)。
(△[私谓]十行疏云。三聚净戒。亦益自他故名饶益。摄论云。若人住前二种净戒。则能引摄利众生戒。成熟有情。此言饶益。即饶益有情戒。与华严戒度相应。今师必欲逐文配合。匣盖差殊。非圆融行布之义也。清凉谓北京李长者。以十向配于十度。欲显多涂。不碍行布。多分相似。故非正义。长水不取分配。意亦如是)。
(CB17565三无嗔恨行)。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嗔恨行。
【疏】自觉。故无明不能拒智。觉他。故有情不能违化。障不能拒。物不能违。二利既兼。故无嗔恨([海印云]以观众生。随顺觉性。永无违拒。名无嗔恨)。
(○华严名无违逆行。晋云无恚恨。经云。此菩萨常行忍法。为众生说法。令断贪嗔痴等恶。令安住忍辱慈和。菩萨成就忍法。假使百千亿那由他阿僧祇众生。一一众生。化作百千亿那由他阿僧祇口。一一口。出百千亿那由他阿僧祇语。毁辱菩萨。又此众生。一一各有百千亿那由他阿僧祇手。一一手。各执百千亿那由他阿僧祇器。逼害菩萨。如是经于阿僧祇劫。曾无休息。菩萨受此极大楚毒。身毛皆竖。命将欲断。作是念言。我因是苦。心若动乱。则自不调伏。自不守护。云何令得他心清净。我从无始劫。住于生死。受诸苦恼。如是思惟。重自勤厉。令心清净。而得欢喜。自能安住于佛法中。亦令众生。同得此法。今按此经无嗔恨行。即全与华严忍度相应也)。
(CB17565四无尽行)。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疏】随机随感。现种类身。尽未来际。化复作化。三世下。释所以也。以知三世空寂。故得穷未来际。以达十方无碍。故能现种类身。若时若处。现化不绝。故云无尽([融室云]受化众生。皆菩萨种类。大愿无尽。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亦复无尽。古今一念。则三世平等。中外一如。则十方通达)。
(△[孤山云]穷未来际。益物无尽。竖[偏]三世。横周十方)。
(○华严第四。名无屈挠行。晋经云无尽。本业云。常住功德。现化众生。故名无尽)。
(CB17565五离痴乱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痴乱行。
【疏】现种类身。即普现色身三昧。说无量法。不离四种辩才。若身若说。皆是智用。咸归于理。华严云。此菩萨于一念顷。得无数三昧。(经云。菩萨于一念中。得无数百千三昧。闻如是声。心不惑乱。令其三昧。渐更增广)了知此之三昧。同一体性。乃至得一切法。真实智慧。(善入一切诸禅定门。知诸三昧。同一体性。了一切法。无有边际。得一切法。真实智慧)故能合种种法门。得无差误。由无差误。故离痴乱([孤山云]妙智了觉尘沙法门。异名别说。同归一理。故离痴乱)。
(△[雪浪云]不了种种法门。名痴乱行)。
(△[海印云]佛界众生界。一界无二界。故一切合同。鉴机说法。故无差误。不著法相。名离痴乱)。
(○[本业云]命终之时。无明鬼不乱。不浊正念。故无痴乱。经云。于世间中。死此生彼。心无痴乱。入胎出胎。心无痴乱。乃至发菩提心。事善知识。勤修佛法。觉知魔事。离诸魔业。于不可说劫修菩萨行。共八句。皆有心无痴乱四字)。
(CB17565六善现行)。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疏】一中现无量。故云于同现异。无量中现一。故云异相见同。身说皆然也。以知一切法。同一法性。能作种种异说。而不失一性一相之旨。维摩云。能善分别一切法。于第一义而不动。故名善现([孤山云]同中现异。达理即事故。异相见同。达事即理故)。
(△[温陵云]由无痴乱故。能于种种法门。互现随应。圆融自在。所谓善现也)。
(○[十行疏云]慧能显三谛之理。般若现前。故名善现)。
(CB17565七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疏】著谓住著。即留碍也。一尘现十方。是现界。不坏一尘相。是现尘。([吴兴云]界全是尘名现尘。尘容界相名现相)世界微尘。各不相妨。此即大小自在。由此菩萨住不思议解脱。故得此用([融室云]十方虚空。遍现微尘。一尘不遗。名为满足。诸尘各各。现十方界。尘界互现。如帝网珠。有何留碍。而成住著)。
(△[温陵云]此由善现。充扩圆融也)。
(○[十行疏云]七不滞事理。故名无著。彼云。于我无我。乃至一切法空故。此即涉有不迷于空。谓于我而无有我也。若于我无我皆不著者。则双不滞也。以有不舍不受方便智故。经云。此菩萨。以无著心。于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于诸世界。心无所著。又于毛端。遍现世界。于一毛端处。尽不可说不可说劫。教化众生。如一毛端处。一一毛端。皆亦如是。乃至不于一弹指顷。执著于我。生我我所想)。
(CB17565八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疏】现尘现界。现身现说。不相留碍。故云种种现前。皆从圆融三德。般若之所发现。故云第一。此之妙行。超过一切诸法门故。名为尊重([标指]咸是第一者。俱成佛行。从三德发现绝待。名尊重也)。
(△[吴兴云]大品言智慧轻薄。般若尊重。故以名焉)。
(△[法数云]谓无著行中。现尘现界。皆般若观照之力。至尊至重)。
(○华严名难得行)。
(CB17565九善法行)。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疏】如上所现无碍妙用。故曰圆融。一一皆能合佛如来。利生轨则。故名善法([法数云]谓于妙观慧中。种种明现。以显圆融之德。十方诸佛。莫不依此圆融。证入法界。以是成道利生。而为轨则也)。
(○[十行疏云]九善巧说法。名善法行。璎珞云。说法授人。动成物则故。同于九地法师位故。经云。菩萨安住此行。为一切众生。作清凉法池。能尽一切佛法源故。疏云。以清凉法池。即是行体故)。
(CB17565十真实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疏】依真起用。用不离体。体即真如。无漏清净。一真法界。此法界体。本具如是无方妙用。故云本然。以即体故。名为真实。([吴兴云]上善法行。全性起修。故成轨则。此真实行。全修是性。故皆无为)。
(○[十住疏云]十言行不虚。故名真实。又称二谛故。故璎珞云。二谛非如。非相非非相。故名为真实)此之十行。皆是证真菩萨。自利利他。无碍自在。圆融妙行。一一皆破。微细无明。显佛智德。渐渐圆满。有此十番智断功用。念念与萨婆若相应。华严云。此菩萨行。与法界虚空等。以用诸佛不思议妙行故。故此十行。圆融无碍。即一论十。十不离一。故此最后。即云。一一皆是清净真如。性本然故([温陵云]如是十行。乃至后位。不离前法。而皆相蹑别说者。一使行人。随位增进。开扩性灵。净治惑障。而成熟佛果也)。
(○上来十行位竟)。
([○@●]第五十回向位)。
(○[合释][十回向疏云]回者。转也。向者。趣也。转自万行。回向三处。谓众生。菩提。及以实际。上二皆随相。实际即离相。回向不同。有其十种。谓回自向他等十。通论一一中。皆有三种回向。谓以善根回向众生菩提实际。此三各有二义。故成回向。一以菩萨善根。必由众生而成。是众生之分故。由余二成。余二流故。菩提分故。称实际故。法尔向彼。凡是菩萨必为度生。不尔。同二乘故。必求无上菩提。是家法故。不尔。同凡小故。必证实际。皆无明故。照二空故)。
(○[天台云]十回向位者。即是十行之后。无功用道。不可思议真明。念念开发。一切法界愿行事理。自然和融。回入平等法界海。更证十番智断。破十番无明。故名回向也)。
(○[李长者曰]以十住初生诸佛智慧家。虽有第七方便波罗蜜。成大悲行。然为创始应真。出世心多。十行位中。以智眼慧眼法眼。观根利生。化令出俗。此十回向位中。明前二位。出俗心多。大悲行劣。以将十十住初心所得诸佛之智慧。十行之中。出世之行门。处俗利生。回真入俗。故名回向。大意以无作法身。无依住智。以十回向大愿调和。令得成就大慈悲利众生之行海。令使一切思量分别。便为智用。令使一切知见。总为禅门本来不动。令使理性本寂定门。起差别智身慧身变易身。令使一毛孔中。安立一切佛刹众生刹悉皆无碍。令使有为无为。一法界自在故。如是回向)。
(○[温陵云]十回向亦名十愿。前十住十行。出俗心多。大悲行劣。此须济以悲愿。处俗利生。回真向俗。回智向悲。使真俗圆融。智悲不二。是名回向。修进妙行至此备矣)。
([○@卍]文十)。
(CB17565一救护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已。纯洁精真。远诸留患。(结前十行)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疏】依体起用。故云满足神通。自利利他。妙行无碍。故云成佛事已。佛以度生利他为事业故。纯洁精真。显智德也。远离留患。显断德也。此十番智断。皆是非证而证。非断而断。智本真故。惑本亡故。([海印云]本觉出缠远离空有。入空不留。入有无患)当度下。正明也。约用就体。能所俱亡。众生相空。本涅槃故。能化缘生。本无性故。故云灭除度相。般若经中。亦同此说。亡缘之智。名无为心。无作妙理。名涅槃路。摄用归体。名为回向。涅槃。果也。路即理也。履以成地。到究竟故。名涅槃路。结名可知。问。十行位中。岂有度相耶。答。前即依体起用。且论神通化物。未言灭除度相。今此摄用归体。顺寂灭义。故除度相。约义虽异。为行则同。岂有证真大士。犹怀度生之相耶([海印云]当度众生。回向众生也。灭除度相。以众生如故。本来平等。回向实际也。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回向菩提也)。
(○[十向品疏云]一回向二字。皆是能回之愿。救护等名。皆是所回之行。故皆依主受名。二救护等名。皆回向之别相。回向二字。皆别相之通名。当名相望。救护等即回向。若[牙-(必-心)+?]相拣。是救护之回向。非不坏之回向。则通依主。第一救护等者。大悲广济。名为救护一切众生。大智无著。故云离众生相。即是广大不颠倒心。回向是行。谓以善根回成救生离相之行。故名回向。从所向立名。故下文云。显此善根。普能饶益一切众生。明知救护非是所回。自以十度为所回向耳。又唯以离众生相为能回者。则回向中无随相也。将坠者护。已坠者救。救令脱苦。护令息恶。并以善根。愿能成此。又于初回向明十义者。一回自向他故。文云。若有善根。不欲饶益一切众生不名回向。二回少向多故。大智导悲。能善缘故。如声入角。少亦远闻。文云。善根虽少。普摄众生。以欢喜心。广大回向等)。
(CB17565二不坏回向)。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疏】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故云坏其可坏。([海印云]可坏者。无明烦恼。杂染众生相也)。
(△[如说云]上经言。诸世间可作之法。谁为不坏)心如幻者。亦复远离。远离为幻。亦复远离。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圆觉文)故云远离诸离。得无所离。即合涅槃。(彼经又云。诸幻既离。觉心不动)故云不坏回向([中川云]以生死涅槃为回向义。可坏者。生死之境。诸离者。涅槃之心。俱舍。涅槃名离[什注净名曰]心识灭尽。名为远离。肇曰。小离离世愦闷。大离离身心尽)。
(○[十向疏云]于三宝等。得不坏信。以此善根。用将回向)。
(CB17565三等一切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疏】本性觉体。未尝起灭。故云湛然。此湛觉体。三世诸佛。无二圆满。故云觉齐佛觉。此则得平等觉。与诸佛同。故云等一切佛([标指]寂而常照。与三世佛无异)。
(△[温陵云]无坏不坏。无离不离。湛然齐佛。名等一切佛)。
(△[中川云]即本始二觉为回向义湛然。本觉也。齐佛觉者。即等觉故)。
(○[十向疏]三学三世佛所作回向。名等诸佛。下文云。如过去佛所行一切善根。我亦如是。即从所等立名。即等一切佛之所回向。以深入法性。行普门善。而为其体)。
(CB17565四至一切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疏】精真发明。智显也。地如佛地。理现也。智冥理体。无二无别。智遍理遍。名至一切处([吴兴云]上觉言智。此地言理。因果体同。故言等至)。
(△[温陵云]觉湛。故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前觉等一切。则真如体遍也。此地至一切。则真如界遍也)。
(△[中川云]真如随遍为回向义。精真。即真如地。即所遍。佛地无所不遍。故真如随遍而至)。
(△[如说云]地即本觉境。地以因地心中。所含无边境界。全同诸佛果地故。一月普照一切水。故曰至一切处)。
(○[经云]此菩萨。修善根时。愿此善根功德之力。至一切处。譬如实际。无处不至。至一切物。至一切世间。至一切国土。至一切法。至一切虚空。至一切有为无为。愿此善根。亦复如是。遍至一切诸如来所。供养三世一切诸佛。乃至菩萨住此回向时。得至一切处身业。普能应现一切世间故。得至一切语业。于一世界中演说法故。得至一切处意业。受持一切佛所说法故。乃至得至一切处法界。于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故)。
(CB17565五无尽功德藏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疏】此菩萨得如来身。及国土身。互相涉入。无碍自在。此是如来藏心。诸功德法。受用无尽也([无尽云]圆觉颂曰。恒沙诸佛入我身。我身遍入恒沙佛)。
(△[吴兴云]世界即理。如来即智)。
(△[融室云]至一切处。是世界。则约于如。等一切佛是如来。则约于觉。如来即一切处之如来。世界即一切佛之世界。世界如来。涉入无碍。曰如曰觉。功德无尽)。
(△[中川云]约依正回向。如来名正。世界为依。此即依中现正也)。
(○[十向疏]由缘无尽境行回向。故成无尽善根功德之行。得十无尽藏之果。从能回行及果受名。或无尽功德之藏。或即藏。通二释。以回向望行。回向为能藏。无尽功德是所藏。以因望果亦然。并相财释)。
(CB17565六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疏】同佛地。如来藏也。即前地如佛地。本来具足无漏性德。([如说云]此藏中功德无尽。六度万行。万德庄严。皆其本有。故言各各)此德能为万行所依。故云清净因。于诸佛理地。起万行真因。依此真因。起趣果之行。发越挥散。周遍法界。以取究竟涅槃之道。故曰。依因发挥。取涅槃道。道即因也。此则万德为万行因。万行为涅槃因。合理之行。行从理起。故云随顺平等。能生妙果。名曰善根([温陵云]于一切处。各起净因。取涅槃道。是为平等善根[无尽云]十方三世。诸佛果海。各各有清净因。佛地即佛果也。如卢舍那十身。婆伽婆六义。各依其因。发挥证取故)。
(△[海印云]既依正互入。圆融交涉。通为一真。草芥尘毛。皆是成佛真体。故云各各生清净因)。
(○[十向疏]经名随顺坚固一切善根回向。顺理修善。理事无违。入于平等。本分名入一切平等。善入即随顺。平等即坚固。若顺等理。则顺诸善根。故下文云。则为随顺佛性等。谓舍住著故。随顺施善。无异求